11月8日,省供销社对6名拟任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本次考试的考题由省社纪检监察处按照规范程序,从省纪委申请、题库抽取,并负责监督制卷、监考和阅卷。省社党组书记、主任陈纯山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联政现场巡考。
为了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好省纪委2010年印发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省社也于2010年制定了《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实施意见》,并按照“凡提必考”的要求,三年来坚持对拟任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全部组织实施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此次廉政法规考试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法》、《党章》、《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行政监察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程序严格,安排细致,组织严密,公平公正。考试采取单人单桌、开卷形式进行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用依据,成绩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的,暂缓任用。通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进一步强化了拟提拔人员学习党纪法规知识的自觉性和廉洁从政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奠定了良好基础,受到了干部职工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