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商洛市委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部署会议,对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进行分工部署。市委书记魏增军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普庆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建领宣读我市《实施意见》分工任务。
魏增军指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设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和发扬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清正廉洁的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更好地促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利于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各项制度,增强党内制度法规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促进党的制度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贯穿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努力形成全党抓惩防体系工作建设的新局面。
魏增军强调,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取得实效。一要狠抓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完善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切实改进领导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自觉不反腐倡廉的措施融入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之中,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积极作用;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带头遵守制度,模范执行制度,以实际行动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要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创新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监督,保证权利正确行使。三是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主体的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四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消除腐败的有效途径,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五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民本思想,着力解决好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大对“民生八大工程”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决策部署的督促进程力度,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魏增军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必须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纳入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各级检监查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带头落实,积极协助党委抓好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综合效果。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仪式、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分阶段、分步骤落到实处。
会上,商州区、市国土局、市水务局的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市纪委常委和各县区委负责人、纪委书记,市直各部门和中省驻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文章来源:商洛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