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做到秉公执法、廉洁执法,日前,省安全监管局根据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中征求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履职行为“六个零”规定》。
省安全监管局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学习《“六个零”规定》,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项重要举措,严格按照《“六个零”规定》,规范本单位党员干部履职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履职行为“六个零”规定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六个零”规定内容一是对被检查单位、监察对象安排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红包“零接受”。二是对违反规定的会员卡“零持有”。三是在公务活动中对营业性娱乐场所“零接触”。四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五是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过程中,对中介机构“零指定”。六是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对违反规定的各种费用“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