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党组出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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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和全国供销总社“实施意见”,省供销社党组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结合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省供销社党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

省社《实施办法》从八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常态化调查研究机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参会人员、会议规格和规模;改进文风,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遵守省社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机关形象;规范出国(境)考察活动,严格执行出国(境)考察学习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控制职务消费和公务用车;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来人、来电实行首问负责制;加强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省社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与省委的要求上来;同时,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要严格落实《实施办法》,增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自觉性和实效性,为树立和维护供销合作社系统新形象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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