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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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工信厅根据省纪委、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利用公共资源设立会所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清理和整顿。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转发了省上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通知,并且利用会议、刊物及内网,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大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摸底排查,彻底清理整顿。机关及厅属各单位切实加强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管辖范围内利用公共资源开设私人会所情况,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和整顿,并认真填报《清理公共资源内经营场所情况统计表》。

三、严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上有关精神,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反“四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全厅每个党员干部向党组织做出郑重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四个”禁止。

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检查。认真修订和完善涉及“会所”相关环节的制度措施,防止用公共资源开设私人会所情况的发生;严格财务制度,特别是加大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的管理力度,杜绝用公款报销在私人会所消费支付的费用。厅纪检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行为,对领导不力,查处不严,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厅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出入私人会所的危害性及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白了什么不能做,应当怎样做,增强抵制歪风邪气的能力,促进了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巩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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