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出台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办法和廉政谈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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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增强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及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断加强对办管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省扶贫办党组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本着边学边改、边整边改和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省纪委有关要求,近期制定出台了《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和《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规定》。

《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从任前廉政考试的对象,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内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试题来源、类型、时间和办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程序,参考人员考场纪律,监考规则,阅卷评分规则、考试结果运用、组织实施等九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规定》从谈话的对象内容、谈话的方式时间、谈话的组织实施、谈话的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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