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党组迅速安排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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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全厅干部大会,迅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清退活动的通知》要求,安排布署相关清退工作。

省住建厅党组提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清退工作的重要性。省委决定在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开展这次专项清退活动,是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党员干部职工实现自我净化、强化自身建设的具体实践。全厅党员干部职工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力戒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端正自身作风。二是迅速制定清退方案,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按照省委、省纪委的要求,尽快制定清退工作方案及时限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清退,为全厅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主动接受监督。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从严要求自己,严格对照省委省纪委要求,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做好清退,确保人员全覆盖、清退无盲区。要教育引导干部自行清退、按时彻底清退,要按照“过去一律清退、今后一律从严”的要求,消除清退对象内心顾虑。全厅党员干部职工要在2013年9月8日前自行清退收受的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并向所在单位作出报告。三是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要对党忠诚老实,如有会员卡的要坚决清退,做到“零持有、零报告”,不折不扣的落实省委、省纪委要求。少数干部职工心存侥幸,没有清退会员卡,没有如实报告,一经发现,按照党政纪规定,严肃予以处理。驻厅纪检组要对清退会员卡情况进行抽查,加强日常的、持续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隐瞒虚报行为。对清退活动结束后,继续收受或索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牵就;对组织不力致使清退活动走过场的,坚决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要按照边清理边规范的思路,从机制制度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这次专项清退活动为契机,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厅党组若干规定,确保全厅作风建设常态化,为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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