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扎实开展会员卡专项清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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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5月27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省纪委《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安排,5月31日,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梁继业作出批示,要求监察室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掌握政策,明确要求,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清退活动。

6月3日,省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赵生有组织纪检组监察室和省法院司法巡查组全体人员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王歧山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央纪委《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对此次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现实意义、清退对象、清退范围和清退时限逐一进行了说明。强调:此次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是纪检监察干部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加强自身建设、实现自我净化的具体措施,纪检干部只有严于律已,才能理直气壮地履行好职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会员卡虽小,折射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反映的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体纪检干部要严肃认真的地对待,自觉自愿的清退,真正做到“零持有、零报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监察室印制《省法院纪检干部会员卡清退登记表》发放到每一名监察干部手中。经清理统计,我院20名纪检干部(含司法巡查组、借调人员)均未收受各类会员卡,达到了“零持有、零报告”的要求。

为保证此次活动取得实效,省法院纪检组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禁收受各类“会员卡”等礼品,并做为一项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活动,维护纪检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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