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就搞好2013年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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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陕纪发〔2011〕19号)精神,省扶贫办及时制定印发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陕扶党发〔2011〕45号)。为了积极适应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重点的调整,近日省扶贫办发下通知(陕扶办发〔2013〕17号),就搞好今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提出三条具体要求:

一是修订完善重点工作流程和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根据今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和项目管理的调整情况,以省扶贫办机关涉及人事、财务和扶贫项目的有关处室与岗位为重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和制定2013年度主要处室重点工作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汇总形成2013年度廉政风险管理目录,并将这些内容在省扶贫办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以便自觉接受扶贫系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省扶贫办各有关处室和各市、县扶贫办(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将各项廉政规定和扶贫工作与项目管理要求入脑入心和付诸行动。要严格按照重点工作管理办法和流程图操作执行项目,并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认真落实好防控措施,以便有效地规避廉政风险问题的发生,进而促进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运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确保全省扶贫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有效、干部保持清廉。

三是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扶贫办纪检组(监察室)在办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年中对重点处室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年底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考核内容一并进行考核测评。省扶贫办其它处室、直属单位和各市、县扶贫办(局),也要对省扶贫办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廉政风险监督,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向省扶贫办当事处室提醒和向省扶贫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确保把廉政风险问题消除和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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